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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研讨

典型案例 “淘金梦碎”,诈骗涉刑

发布时间:2024-08-23 来源: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

“我被骗到老挝,他们说要给我介绍工作的,我发现是诈骗公司,我提出想回家,他们对着我拳打脚踢,我很害怕,我在里面当底层的“狗推”,我知道这不对,我当时骗人时候,心里也很愧疚。”

2024年8月7日,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,指派任晓艳律师和崔宁宁实习律师,前往看守所会见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张某,辩护律师结合了解到的案件情况,为张某提供了法律咨询并进行了案件的梳理和辅导。

会见结束后,辩护律师约见了案件侦办警官,与侦办警官进行交流沟通,在与侦查警官交换意见后,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,侦查机关最终同意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律师提醒

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,一些诈骗集团通过“高薪”诱惑等方式从国内组织、拉拢、引诱、介绍他人偷越国(边)境,为境外犯罪集团输送人力,大肆对境内境外民众实施诈骗。落入诈骗犯罪集团陷阱,不仅“淘金”梦碎,还会触犯法律,并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,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,不要轻信“境外高薪”骗局,一旦深陷诈骗窝点,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
相关法条

《刑法》第三百二十二条【偷越国 (边)境罪】

违反国(边) 境管理法规,偷越国(边)境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

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、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,偷越国(边)境的,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【诈骗罪】

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
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
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本文作者:崔宁宁

0374-26937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