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2月27日,许昌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。本次赛事由市检察院、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三家单位联合举办,来自检察系统和律师系统的18名选手组成的6支代表队齐聚赛场一决高下,我所李银凤律师、臧威律师作为许昌市律师协会代表队参赛选手出赛。
论辩赛场气氛紧张而热烈,选手们围绕精心选取的法律案例展开激烈交锋。控辩双方各展其长,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、敏捷的思维反应和出色的口才表达,在赛场上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 “法律之战”。他们引经据典、据理力争,从不同角度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,论证观点,反驳对方,充分展现了法律人严谨的逻辑推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,为现场观众呈现了一场场高水平的法律论辩盛宴。
经过近 4 个小时的唇枪舌剑,我所李银凤律师凭借出色的辩论技巧、严谨的法律论证以及沉稳的现场发挥,荣获优秀论辩奖;臧威律师则以其大方得体的仪态、犀利精准的言辞和敏捷的应变能力,赢得了优秀风采奖。
此次论辩赛的成功举办,为许昌市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、相互交流的平台,进一步加强了公诉人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,有助于共同提高业务水平,推动司法实践的发展和完善。
本次比赛不仅是对律师个人专业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,也是对我所整体实力的一次充分展示。在未来的发展中,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不断加强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,力争在更广阔的法律舞台上展现出更加耀眼的风采,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。
参与辩题:
1、李某怀疑其妻子田某与他人通奸,2020年8月15日晚,李某发现田某与通奸对象贺某在某酒店606房间内约会,即打电话邀约其亲戚等四人到场抓奸。上述人员到达后,李某报警,警察以夫妻感情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为由,未处警。后李某等人与酒店沟通后进入房间内,用手机给两人拍照以便留下通奸的证据。期间,李某再次报警,警察仍以夫妻感情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为由,未处警。李某问贺某如何解决此事,并提出赔偿其10万元精神损失费,贺某称没有那么多钱,李某扬言要将拍的照片发给贺某的老婆,迫使贺某同意继续商谈赔偿事宜,商定贺某赔偿李某人民币3.8万元。贺某向其朋友借钱,李某等人一直看管田某、贺某至16日上午10时许,拿到2.8万元现金及一张1万元欠条为止。
控方:李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辩方: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
2、A公司为手机网络销售商,B公司为物流仓储公司(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)。张三系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。A公司与B公司于2023年1月签订了《商品代储、配送服务协议》,约定B公司为A公司提供全面仓储、配送服务。双方协议签订后,A公司开始在B公司提供的仓库中存放手机,并由B公司代为配送。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,张三不允许仓库管理员插手价值6000元以上的高端手机保管,并使用自己掌握的仓库钥匙,多次以模型机替换手机真机的方式,将A公司存放在该仓库的40余部苹果、华为手机调换并销赃,所得赃款28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。
控方:张三构成盗窃罪
辩方:张三构成职务侵占罪